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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注水肉,以及注水的历史

2016-8-25 23:1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750|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我父亲种了一辈子地,现在年纪大了,抡不动锄头了,不敢再从事重体力劳动,于是把老家那十几亩责任田全部转包给别人,自己去镇上一家超市里做了仓库保管员。 自从去这家超市上班以后,我父亲就不再购买超市里的肉了 ...
我父亲种了一辈子地,现在年纪大了,抡不动锄头了,不敢再从事重体力劳动,于是把老家那十几亩责任田全部转包给别人,自己去镇上一家超市里做了仓库保管员。

自从去这家超市上班以后,我父亲就不再购买超市里的肉了。他自己不买,也劝我不要买。他在电话里跟我说,那家超市出售的所谓“生鲜肉”其实都是过期冻肉,看起来红白相间非常可爱的五花肉饺子馅儿其实都是用猪油和鸭肉“拼装”的赝品,至于贴着“本地鲜羊肉”、“内蒙牛肉干”等等标签的牛羊肉,竟然是临近县城某地下作坊以超低价格配送的母猪肉!据说现在的地下作坊工艺先进,能将猪肉纤维打散重组,再加入不同口味的肉精和色素,想让它变成什么肉就能变成什么肉。

在这家超市做了二十三天,领了十五天的工钱以后,我父亲终于忍受不住良心上的煎熬,主动找老板辞了工。他迷茫地问我:“现在的人咋会变成这样呢?以前饿死人的年月也不这样啊?”他的意思是说,以前挨饿归挨饿,没有奸商。

我父亲只是小学二年级学历,识字不多,读书更少,他不了解历史。如果他了解历史的话,他将明白奸商并不是现在才有的。

南宋人袁采在其著作《世范》里有这样的议论:“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米麦之增湿润,肉食之灌以水。巧其言词,止于求售,误人食用,有不恤也。”给鸡喂沙子,给鹅充气,在盐里掺灰,让粮食受潮,往肉里注水,如此这般令人发指的欺诈手段在宋朝就已经盛行了。

北宋人苏象先在其著作《丞相魏公谈训》中回忆道:“众争取死马,而不取驼牛,以为马肉耐久,埋之烂泥地中,经宿出之如新,为脯腊,可敌獐鹿。皆税居曹门,邻巷皆货之咸豉者,早行其臭不可近,晚过之,香闻数百步,多马肉为之。”北宋开封曹门外有一大批专门加工死马肉的地下作坊:作坊主收购死马,埋入地下(可以减缓腐烂时间),第二天刨出来,用豆豉炖熟,再做成肉干,冒充獐肉和鹿肉流入市场。

生于南宋、死于元初的宋朝遗老周密从来不买鹿肉,因为他了解内情:“今所卖鹿脯多用死马肉为之,不可不知。”(《癸辛杂识》续集《死马杀人》)

宋朝还有一本名为《物类相感志》的生活小册子,其中有一段教人如何判断香油真假:“以少许擦手心,闻手背香者真。”把香油滴到手心里,用手背去擦,过一会儿再闻,如果不香,那就说明买到了假货。这说明宋朝不仅有假肉,还有假香油,不然人们无需总结这样的经验。

现在福建省的建瓯市,过去叫建安,以产茶出名。在宋朝,建安茶有三大产地,一是位于凤凰山的北苑,二是位于北苑之南两公里的壑源,三是位于北苑之西五公里的沙溪。北苑茶是专供皇帝的,茶商没机会问津,所以只能去壑源和沙溪采购茶叶。壑源的土质好,水质也好,毛茶与成品茶质量均高,几乎不亚于北苑茶,而沙溪茶就等而下之了。每年初春,刚过惊蛰,全国的茶商云集壑源,等不到茶砖出焙就争相抢购,搞得壑源茶供不应求,这时候茶农们就开始掺假了:“阴取沙溪茶黄,杂就家棬而制之,人耳其名,睨其规模之相若,不能原其实者,盖有之矣。凡壑源之茶售以十,则沙溪之茶售以五,其直大率仿此。”(黄儒《品茶要录·辨壑源沙溪》)把沙溪的普通茶叶运到壑源,放在壑源的茶厂里加工,冒充壑源茶卖给茶商,茶商每买十斤壑源茶,其中就有五斤是沙溪茶。

宋徽宗著有《大观茶论》,他说:“其有甚者,又至于采柿叶桴榄之萌,相杂而造,时虽与茶相类,点时隐隐如轻絮,泛然茶面,粟文不生,……杂以卉莽,饮之成病。”做茶的奸商能奸到什么地步呢?把柿树的叶子和苦丁树的叶子掺到茶叶里面,一起蒸青、压榨、入模、烘焙,加工成真假难辨的小茶砖。老百姓不辨真假,当成好茶喝到肚子里去,结果闹出病来。

我们批判现在的茶农过量使用农药,批判现在的茶商以次充好,可是通过上述文献可以看出,假茶劣茶早在宋朝就屡见不鲜了,我们的造假文化几乎跟我们的茶文化一样源远流长。

难道古代中国仅仅只有宋朝才盛行造假吗?当然不是。翻翻元明笔记,翻翻《三言二拍》里的话本小说,各种奸商在元、明两朝同样是大行其道。至于清朝,更不例外,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写道:“余尝买罗小华墨十六铤,漆匣黯敝,真旧物也,试之乃抟泥而染以黑色,其上白霜,亦庵于湿地所生。又丁卯乡试,在小寓买烛,艺之不燃,乃泥质而幂以羊脂。又灯下有唱卖炉鸭者,从兄万周买之,乃尽食其肉,而完其全骨,内傅以泥,外糊以纸,染为炙爆之色,涂以油,惟两掌头颈为真。”墨锭是涂黑的泥块,蜡烛是抹了羊油的泥块,烤鸭是包了泥块的骨头,真是无一不假,无商不奸。

进入民国,帝王专制基本上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北洋政府高唱共和,国民政府鼓吹民主,蒋介石统一南北后又大搞“新生活运动”,力图提升国民素质,净化社会风气,可是制假贩假并未彻底消失。1935年12月,奇文印务公司出版《广州年鉴》,该书第十三卷收录了广州卫生局的一则公告,姑且摘录如下:

查肉类为人民养生之要素,与市民肉食卫生最关重要,惟本市各屠店向多惟利是图,每将死病兽畜私宰发售,或将肉类吹水吹气,贻害人群,诚非浅鲜。虽经卫生局定有专章取缔,并将私宰死病畜肉辑获解办,而市侩志存图利,实属防不胜防。

往肉里注水,往动物体内吹气,将不新鲜不洁净甚至还带有寄生虫的肉类推向市场……如此等等做法,都是宋朝奸商玩过的把戏,到了民国又被玩了一遍,奸商们因此而获利,消费者因此而被坑。

民国广州是国民党大本营,无论是意识形态还是市政建设,都比曾被北洋军阀长期统治的北京和天津先进得多。而且当时还有很多华侨巨商来广州投资,他们把文明的风气和先进的制度带到了广州,在这些人的影响下,广州市民大胆敢言,动辄向政府挑毛病,推动着广州市政快速发展。在有识之士的呼吁下,广州市卫生局早在1928年就招商兴建了屠宰场,强令屠户和肉店进场,在政府的监督下定点检疫、定点宰杀。

广州市屠宰场由利群公司承办,于1929年7月建成,共设三个分场,即东屠场(在东鬼基)、西屠场(在黄沙)、南屠场(在河南永兴街)。三个屠宰场落成,卫生局强令定点屠宰的政令也已公布,可是效果并不理想:第一,相当一部分屠户不予遵守,仍然自行宰杀;第二,进场的屠户没有汽车,雇佣苦力送肉,一帮苦力赤着上身,把肉往肩膀上一驮,汗水混合着油水往下直流,成堆的苍蝇跟随其后,成为广州街头一大奇观。于是卫生局又命令承办商利群公司“设置洁净汽车,以为专供运输肉类之用”。

平心而论,广州市卫生局的措施在当时中国还是值得高度赞扬的,可是仍然阻挡不住假肉病肉进入市场。1933年7月7日《广州民国日报》刊登读者评论,说市民发现一肉店出售吹水猪肉,遂去卫生局举报,值班者竟置之不理。说明某些政府人员存在着渎职行为。

从古代到民国,再从民国到今天,一块注水肉贯穿古今,一群奸商流毒千年,有的朋友可能会将其归结为国民性问题,实则不然——西方世界也有奸商,欧洲人也曾用马肉冒充牛肉,金融领域的庞氏骗局也曾经在欧美流行上百年,可见制假和欺骗并不是我们中国人的专利。但是从比例或者数量上看,制假贩假在中国大陆的盛行程度绝对超过了其他大多数地方,要不然我们也不会跑到香港去买奶粉,跑到日本去买马桶盖了。

或许人性本恶,只要利益大于风险,哪个民族都有可能造假,所以监管和惩罚就变得非常重要。又或许社会不公和发展机会不均等也会让人铤而走险——邻居王大爷无才无能又无德,靠他的市长外甥承包工程,一夜之间吃成胖子,我一没关系二没手艺,靠什么迅速发财?干脆做地沟油、卖注水肉吧!

所以这篇文章的结论是:让我们共同努力,增加奸商的风险,促进社会的平等。

来源:新浪博客/李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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