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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让我堕胎,现在却说因我堕过胎而不能娶我

2018-5-23 17:0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75| 评论: 0

摘要: 最近,永春一个女孩很困扰,她的闺蜜本来和男朋友好好的,交往了3年,感情稳定,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了。谁知道,闺蜜的男朋友却说:“我家里人接受不了你堕过胎,虽然是我叫你去打掉的,但是我们真的没办法结婚。 ...

最近,永春一个女孩很困扰,她的闺蜜本来和男朋友好好的,交往了3年,感情稳定,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了。谁知道,闺蜜的男朋友却说:“我家里人接受不了你堕过胎,虽然是我叫你去打掉的,但是我们真的没办法结婚。”


女孩们,在你骂这些渣男时,冷静的思考下自己有没有什么问题。你看看下面的文章,再决定以后还要不要要为了所谓的爱情,冒险付出你的贞洁?


刚才看到网易里一篇文章,题目是《提倡婚前守贞,是矫枉过正的性教育》。这篇文章的观点是,云南等地的性教育教材提倡婚前不要有性行为,这对女性来说是不平等的,没有尊重女性的人格,因此是矫枉过正的性教育。


对于这篇文章的观点,我认为是极其错误的。


首先,提倡婚前守贞,最大的受益者应该是女性。我先给大家讲个真实的案例:楚楚(化名)是安徽某地一位女性,从上海某高校毕业后,留在上海工作。她在大学期间就跟谈了五个男朋友,她跟每一个都会发生性关系,其中流产三次。工作期间又谈了三个。去年她再次怀孕,到医院去做流产,大夫告诉他不能再做了,再做就没有生育能力了。但是这个孩子的父亲却根本没有和他结婚的意思,因为他知道了他以前曾经有过许多男朋友,还流产多次。无奈之下,楚楚回安徽农村老家找了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民结婚了,当然她也没有把自己已经怀孕的事情告诉这位农民,是欺骗这个农民结婚的。


讲完这个故事,许多女性肯定先开始骂楚楚的那些男朋友都是混账王八蛋。我也想骂这些男人。但是没办法,骂起不了什么作用。


楚楚的命运还算是好的,有许多女性怀孕后,因为没人管,也没钱去流产,只好把孩子生在卫生间里然后扔掉,结果就被判刑。案例如下:


未婚妈妈卫生间里产下男婴,心里害怕的她竟将男婴扔进了公厕化粪池,以故意杀人罪被南京高淳县检察院起诉的25岁未婚妈妈小燕(系化名)近日被一审从轻判处有期徒刑4年。


小燕是高淳县某机械公司的职工,2004年2月,她与男友恋爱分手时,已怀孕2个多月。为不想让家人知道,她一直隐瞒着。尽管已是25岁的成熟女人,但她知道的生理知识实在可怜。


就这样一拖再拖,到了2004年9月20日上午,她突感腹部疼痛,挺着大肚子的她竟然还没意识到自己要生了。在法庭上,小燕说当时她想在‘十一’休假期间到朋友开的私人诊所生下孩子,如果是活的就准备送人。


在20日这天上午,以为自己只是普通肚子不适的她跑到高淳县城一家社区医院看病。由于她向医生隐瞒了自己未婚先孕已临产的实情,医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她做了普通治疗性输液。在输液中,小燕再次感到腹部不适,在惊恐和痛楚中,她在医院的卫生间里咬牙一声不吭地产下了一名活体男婴。望着眼前哇哇啼哭的婴儿,初为人母的小燕有的只是惊恐和害怕。


眼看着这个可怜的儿子一生下来就委屈地扯着嗓子大声啼哭,小燕被儿子的哭声吓出一身汗。她怕他的哭声被人听见,就用随身带的小毛巾堵住他的嘴,赶紧走出医院。接下来,小燕竟将刚出生的亲生儿子扔进了公厕化粪池内。


时隔1小时,有人发现化粪池内的婴儿,当即报警。等警方赶到时,无辜的婴儿已经被溺死。(来源:南京晨报)


大家在百度或者谷歌里打上“卫生间产子扔掉”等字,看看这样的事情多不多。


《提倡婚前守贞,是矫枉过正的性教育》的核心思想是:女人应为爱而性,不必为谁婚前守贞。这个思想就跟高校里流行的“难道你还想把你的第一次留给你丈夫”差不多。


通过上面两个故事,我想说的是,男性和女性差异是很大的,就性行为来说,男性是不会怀孕的,女性就不一样了,稍不留神就怀上了,如果这个女性恰好又碰上了一个喜欢玩失踪的男人,那她就倒霉了。稍有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每次流产对女性身体都会有极大的伤害。至于没钱流产,把孩子生在卫生间里扔掉,那这个女性的身心都伤痕累累。


假如这些女性能够在所谓的爱情面前克制一下,冷静一下,能够坚持到领了结婚证再有性关系,情况肯定会大大改观。提倡婚前守贞,更重要的是为了保护女性,而不是为了限制女性,即使这种性教育确实限制了女性,那也等于是限制了男性,并不是不平等的性教育。


第二,云南等地的性教育教材只是在“提倡”婚前守贞,而不是“强制”婚前守贞。婚前守贞应该不应该提倡,这个问题应该是不用回答的。有的人说,现在的人们三十多岁才结婚,婚前守贞是不现实的,现实情况或许如此,但是这并不能就说明提倡婚前守贞就是错的。更何况云南等地的性教育教材主要针对的是在校学生。对学生而言,主要任务是学习,即使恋爱也不一定非得发生性关系,学生不要被“喜欢他就为他献身”的谬论而忽悠。


第三,提倡婚前守贞不只是针对女性的,也是针对男性的。网易这位叫做端木赐香的女写手在她的文章里说,提倡婚前守贞就是对女性的限制,就是让女性禁欲,就是侵犯了女性的性权力。这样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云南等地的相关教材,是对所有学生而言的,不但提倡女性守贞,同时也提倡男生守贞。至于是不是会守贞,学校是没有办法强求的。


假如说,突然有一天男生想跟女生发生性关系,女生拒绝了,女生说等到结婚领证再说,这也是女生的权利,男生是不能强求的。


法律也没有规定男生必须赔偿女性因为流产导致的身体损伤,身体损伤也要由女生自己承担。这个不是法律公平不公平的问题,而是法律无法做出这样的安排,即要求男生负责支付流产费和人身损失费,因为是不是要跟这位男生发生性关系,女生有完全的决定权,发生性关系时是不是要采取安全措施女生也是有完全的决定权的。如果拒绝发生性关系,那当然就不会怀孕了。


再说回来,即使法律要求男生负担这些损失和费用,那又能怎么样,身体损害就是损害了,流产的越多损害的越多,这是不可逆的。现在医学应该还不能让流产五六次的女生恢复到没有任何流产前的状态。


第四,云南等地的性教育教材没有遗漏安全性行为方面的内容。网易的这位女写手在她的文章里说,与其提倡婚前守贞不如提倡安全性行为,云南等地的教材是舍本逐末。其实,云南等地教材提倡婚前守贞同时也提倡安全性行为。这位女写手这样的说法暴露出其对性教育偏颇理解。性教育不是性行为教育,性教育更重要的性观念、性道德、性法律、性生理、性心理等方面的教育,性行为教育只是性教育的一个部分。按照这位女写手的说法,性权利是每个人的权利,性权利就是性交的权利,性交就要注意安全,所以,性教育就应该教给学生怎么样去安全地性交。这种说法是多么地荒唐可笑就不用多说了。


提倡婚前守贞就是性观念教育的内容,而提倡性交配戴安全套就是性行为方面的教育了。


总之,提倡婚前守贞,面对的是全体男生和女生,“提倡”是一种价值方面的倡导,没有限制任何人的任何权利,守与不守全在于你。


几千年来人类的历史告诉我们守应该比不守强,所以,许多国家都提倡婚前守贞,云南等地的教材就是从美国引进的。当面对你的恋人(注意:不是丈夫或者妻子)的性要求时,守贞绝对是最安全的,无论男女。


望广大网友引以为戒,愿当事人早日走出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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